• 海南多人陷“合伙做生意”骗局 两人诈骗56万元获刑

  2015年1月3轻信天上掉馅饼不料自己掉陷阱

  海南多人陷“合伙做生意”骗局涉案的两团伙成员诈骗近56万元分别获刑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不少人纷纷走上创业致富的道路,但也有不少人轻信低成本、高利润、收效快的“生财之道”,掉进“合伙做生意”的陷阱,其中部分为老年人。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因“合伙做生意”致多人上当的诈骗案。广西两团伙谎称找领导合伙做手机、手表、药材等生意能获取高额利润,到海南各个市县设局骗取多名“带路人”合伙投资款共55.89万元。

  南国都市报记者谭琦 通讯员罗凤灵

  日11时许,广西南宁市两名中年男子黄某珍、黄某廷及“司机”经共谋到昌江,诱骗62岁的吴某亮带路到找“黄主任”做手机生意,预先在该处等候的黄某珍称认识“黄主任”并帮忙带路去黄家,当到县政府旁边的一小区见到预先在该处等候假冒“黄主任儿子”的黄某廷时,黄某廷称有1000部手机待售,每部手机400元。黄某珍便向吴某亮提议,由二人共同出资,买下黄某廷的1000部手机,再以每部手机500元的价格转卖给“司机”,每部手机可以赚取100元的差价,吴某亮信以为真,便到银行取款20万元交给黄某珍,黄某珍等人借机将吴某亮引开后携款逃跑。

  2015年1至6月,黄某珍、黄某廷等故伎重演,先后到儋州、临高、陵水、三亚等地实施诈骗符某显等6人共26.7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珍、黄某廷先后7次多地骗取多人钱财共计46.7万元,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珍、黄某廷有期徒刑均为9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黄某珍与其所犯前罪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黄某珍、黄某廷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案例1

  诱骗路人出资倒卖手机手表诈骗近47万元

????2015年1月3日11时许,广西南宁市两名中年男子黄某珍、黄某廷及“司机”经共谋到昌江,诱骗62岁的吴某亮带路到找“黄主任”做手机生意,预先在该处等候的黄某珍称认识“黄主任”并帮忙带路去黄家,当到县政府旁边的一小区见到预先在该处等候假冒“黄主任儿子”的黄某廷时,黄某廷称有1000部手机待售,每部手机400元。黄某珍便向吴某亮提议,由二人共同出资,买下黄某廷的1000部手机,再以每部手机500元的价格转卖给“司机”,每部手机可以赚取100元的差价,吴某亮信以为真,便到银行取款20万元交给黄某珍,黄某珍等人借机将吴某亮引开后携款逃跑。

????2015年1至6月,黄某珍、黄某廷等故伎重演,先后到儋州、临高、陵水、三亚等地实施诈骗符某显等6人共26.7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珍、黄某廷先后7次多地骗取多人钱财共计46.7万元,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珍、黄某廷有期徒刑均为9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黄某珍与其所犯前罪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黄某珍、黄某廷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案例2

  鼓动路人合伙做药材生意诈骗9万余元

  2015年7月26日14时许,广西省玉林市两名中年男子李某和江某祥驾车至儋州市六合市场附近,李某假扮成从外地来买药的人,向路人羊某打听制药厂的地址,羊某称不知道后,站在旁边的江某祥假扮成知道制药厂位置的人,李某便让江某祥与羊某带其到制药厂。羊某在江某祥的劝说下同意一起去制药厂,李某驾车载江某祥与羊某随意到一处地方后,江某祥谎称已到制药厂附近,假意与制药厂的“老板”联系后,鼓动羊某一起做药材生意,从中赚取差价。羊某信以为真,便到银行取钱,将1万元交给江某祥。之后,江某祥以去附近买香烟为由让羊某下车在路边等候,李某趁机驾车载江某祥逃离现场。

  2015年7至8月,李某和江某祥辗转琼中、儋州、昌江多个市县,以上述手段先后骗取钟某等3人共8.19万元后逃离现场。9月6日,李某、江某祥在儋州市那大镇被公安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江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4人共9.19万元,数额巨大,李某、江某祥犯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5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二人违法所得9.19万元。宣判后,李某、江某祥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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